Tracy: profil❀*゚’゚・❤●•۰兮兮和哟哟的乌托邦๑۩۞۩๑...FotografieBlogSeznamyDalší ![]() | Nápově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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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ledna 郎朗是个可爱的孩子1月8号去看了郎朗在港大,自那时起立志成为他的“烦死”。作为“烦死”,就要出来说说。
我是知道郎朗的这条规矩的,在音乐会之前不会接受任何的采访,但是他为港大破例了一次,可见港大的魅力不凡,可见蒙民伟那个普通话讲的不利索的老头头还着实有些手段。(蒙博士经典语录:所有的女性都为郎朗颠倒!我顿时就颠倒在后排座位上了)
起初认识郎朗倒不是因为他的音乐成就,反而是一桩韵事,那就是狼爸爸说刘亦菲够不上他儿子一个手指头,狼爸爸的狂人姿态倒着实有些艺术类人猿的气质,所以禁不住google了郎朗,哇塞,哇塞,哇塞,这个小娃居然经常跟“黄家”“愚用”的指挥家和乐团合作,走遍世界各地,还受到了英国 “叉儿子”老王子和其情妇的接见,25岁的小娃,不简单,不简单,着实shine死了我们这些80后了。
成为郎朗的“烦死”和钟爱古典浪漫音乐一毛钱关系也没有,我一向对贝多芬,舒曼,巴赫,施特劳斯等大家采取一种仰视的敬畏的态度,因为走不进那些深渊般的内心世界,所以也谈不上欣赏他们的音乐,因为在我看来对音乐的欣赏绝对不是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像背三字经一样装相就行了的简单事情。如果是那样还不如成为孔子的“烦死”。所以,郎朗的音乐建树和天分不需要我的赞扬,如果是我去赞扬反而降低了人家的专业感觉。 我喜欢郎朗是因为: 他脸上可爱的婴儿肥 他乱七八糟的坐姿 他不是很专业却满腹搞不懂的跟古典音乐相关的英文 他25岁特有的幽默 他敢于直言香港在(古典)文化上的差距 他坐在钢琴前瞬间变了一个人的认真样子 还有就是,记得我喜欢的一位主持人张蔚讲过的:当时哈佛大学就12个中国人的时候,江泽民来哈佛,他们挤着去看,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泪流满面,就是泪流满面。 我虽然不能跟她比拟,但是听到郎朗固执存在的东北味儿,就是感动,莫名的感动,在这个“开枪”和“开窗”听起来没什么分别的满是蟑螂的土地上,能看到郎朗就得泪流满面,就必须成为他的“烦死”!
有愚人言“郎朗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一个臭弹钢琴的?” 既然你这么能耐,你臭一个给我看看。 有愚人言“你也太俗了,一点不懂音乐就看人家外表就喜欢上了?” 既然你这么雅,有能耐你整个容别长的像大粪似的出来见人啊? 80后的兄弟们别拽,如果你硬要拿微笑当爱情来显示你的卑鄙 就请积点阴德不要再拿无知当个性来彰显自己的本性啦!
爱郎朗,就是因为他在花团锦簇的舞台和闪亮耀眼的聚光灯下,还是一个25岁的可爱的大男孩。
PS,会场未经允许是不让摄影的,但是实在忍不住了,就缺德了一回,这也算是一个“烦死”的一次疯狂吧。 献给远在家乡享福而无暇赶回来的壮壮(据我推测是另一个郎朗的“烦死”) 01 ledna 都是鸡!!!!! 惹得祸[转贴]肯德鸡过马路肯德基(KFC)的店里,现在都挂着海报,上面写了一句话:WE DO CHICKEN RIGHT。这句话怎么翻译合适?调查发现有如下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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